18歲起可視為獨立“戶”建房!南海這個鎮出臺宅基地建房新政!
無土地證明、無合法用地手續的房屋
符合一定條件可重新辦理不動產證。
戶內成員子女達到18歲后,
可視為視為獨立戶。
農村住房建筑不得超過5層、18米!
近日,里水鎮率先發布佛山市南海區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指南(試行)(以下簡稱指南),進一步規范農村宅基地建設管理,優化審批流程,簡化審批程序,為村民合法合規土地建設提供更明確的指導。
指南明確指出,符合一定條件的無土地證、無合法用地手續的房屋,可以重新辦理房地產證。對于2018年2月26日之前已經建成房屋,因歷史原因未辦理合法用地手續,在符合“一戶一宅”前提下,農村村民可參照新建住房程序原址翻建、改擴建、異址新建住房。
這意味著,無論原房屋是否有土地證明,是否有合法的土地使用程序,只要在重建過程中按照指導程序,符合驗收程序并成功通過審核,就可以辦理房地產證明。
此外,《指引》還對一戶一宅的概念進行了新的調整。18歲以后,戶內成員子女可視為獨立戶建房。
一戶一宅是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家庭只能在村(社區)擁有一個宅基地(包括未登記的宅基地和村社區公寓);家庭是指由夫妻及其18歲以下子女組成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家庭;18歲以后的子女可視為獨立的家庭。也就是說,18歲以后,戶內成員子女可視為獨立戶建房,不按戶口簿劃分。
《指引》指出農村住房建設總高度不得超過18米,建筑物總高度是指從室內地板**處(不包括電梯間底)到女兒墻頂(包括欄桿等建筑物)的高度;層數不得超過5層,夾層高度不得超過2.2米,≥2.2米按一層計算,樓頂梯間不按一層計算。
《指導意見》規范了農村宅基地和房屋建設審批的全過程,包括土地利用審查、農村房屋建設和建設報告、竣工驗收、產權登記等過程。村民按照規劃進行審批和報告,并按照指導建設房屋,將能夠**限度地確保房屋建設的安全,減少鄰里糾紛。
END